“大麻”本体I:关于大麻和大麻素术语的概念问题

摘要目的:确定大麻衍生产品及其类似物的连贯命名法。

设计:与世界卫生组织对大麻衍生物进行的为期三年的评估同时进行的研究。该范围仅限于用于人体掺入的大麻产品(内服和外用)。该研究主要植根于生药学,在哲学审查下,结合了广泛的学术和灰色文献、民间知识、档案、pharmacopœias、国际法、实地药学、临床和草药数据。对属类和大麻特有的命名框架进行比较,以确定它们重合或冲突的程度。

结果:所有被审查的词汇都使用了弱的、模棱两可的或不一致的术语。对于所有层次上与大麻有关的术语和概念都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不存在健全的分类:现有的模型相互冲突,采用特殊的、局部的、过时的或功利的方案来安排非常多的、多样化的亚麻衍生品。在法律和政策上,草药和非草药、天然和合成大麻素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目前的命名需要更新。在科学上,植物大麻词典忽视了单性果品,和广泛的分歧仍然是关于分类和系统的植物;化学研究应解决合成大麻素种类的差异;pharmacopœias包括很少的信息有关大麻,并不同意更广泛的草药类别,实际上没有拥抱许多已知的大麻药物。由于现有产品和化合物未能以循证的方式进行分类,随着新的大麻素化合物、基因和生物技术改造的激增,混淆可能会增加。

结论:对患者、医生和监管机构来说,缺乏明确是全面的。本研究建议在几个层面上对术语进行更新。它指出了植物学和生药学中形态学描述的空白,以及对大麻素的形而上学解释的需要。注意方法被确定为区分产品的通用标准;未来的方法建议一个相互排斥的命名模式,基于最小公分母的获取方法。在大麻产品消费数量不断膨胀的背景下(无论是通过医疗处方、成人使用、“大麻”食品和化妆品,还是其他目的),本研究可以协助研究,有助于产品透明标签、消费者安全和意识、药物警惕性、医疗护理标准、更新预防和减少危害的方法。它还可以更好地为有关C. sativa、其衍生品和其他含大麻素产品的监管政策提供信息。

请点击这里获取全文Riboulet-Zemouli K.“大麻”本体I:大麻和大麻素术语的概念问题。药物科学,政策和法律。2020年1月。doi: 10.1177 / 2050324520945797

关键词:植物学,大麻素,大麻,药物管制,认识论,大麻,草药,命名,生药学,合成大麻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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